什么情況下會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南京商標無效宣告
發布時間:2021-08-16 作者:南京一元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以為注冊了商標就萬無一失?豈料注冊商標會被撤銷?假若注冊商標使用了法律所禁止注冊的標志和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而獲得的注冊商標,商標局是可以主動依職權撤銷的,具體撤銷情形包涵以下幾種:
1、據《商標法》第10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南京商標無效宣告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南京商標無效宣告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2、據《商標法》第11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第12條規定,“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3、通過惡意搶注、欺瞞等不正當手段注冊的商標;
4、商標權人實施注冊商標時存在違法行為的,商標局有權責令限期內改正或撤銷其注冊商標: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名義、地址或其他事項;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連續3年未使用注冊商標的。
5、商標專用權人使用注冊商標所生產的商品劣質粗糙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具體情形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報或相應處罰,或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南京商標無效宣告